上海純水設備解讀:日本下水道污染控制技術介紹及借鑒經驗
【上海水處理設備網www.esdzu.com】1.日本下水道發展歷程
日本的下水道發展主要分為三個階段。初始階段的主要建設目標是堅持土地的清潔,因此只進行簡單的污水和雨水處理。日本第一個下水道系統于1884年在神田地區建成,1900年日本制定了最早的下水道法。隨后,日本于1922年設立了第一座污水處置廠:東京三河島污水處置廠。隨著二戰后人口和經濟的快速發展,用水需求急劇擴大,下水道的建設需求也隨之增加。
因此日本下水道發展進入第二階段的標志是1958年制定的新下水道法,其中將下水道的建設目的提升為“鄉村的健康發展”和“提高公共衛生水平”由于在經濟快速發展過程中出現了以“水俁病”為首的多種公害事件,政府將下水道法增加了維護公共水域水質”條目,并促使日本下水道發展進入到第三階段(1970年后)
1970年日本召開了第64屆臨時國會(即“公害國會”一次性通過了14部環境法律,1970年后,下水道得到極大的普及,日本的整體環境得到顯著改善。1970年的日本下水道的普及率由1961年的6%提升到16%爾后一直穩步提升,至今達到78.8%90年代起,日本污水處置人口普及率也一直穩步提升。2005年開始,隨著凈化槽與農業集落排水處置設施等的呈現,使該普及率進一步得到提升,至2018年末已達90.9%圖1其中在100萬以上人口規模的鄉村的普及率達到99.6%使用下水道的人口占比99.2%凈化槽等占比0.3%可以看出,鄉村規模越大,污水處置普及率越高,使用下水道人口占比越高。鄉村規模越小,使用凈化槽和農村集合排水方式處置污水占比越高。同時,日本的環境規范達標率也繼續穩步提升,至今超越90%
近年來隨著暴雨頻發、地震、溫室效應的不時加劇,以及下水道設施老發、合流制溢流、及人手缺乏等問題,日本下水道的發展與建設面臨的重要課題上海純水設備。
2.現階段日本下水道系統管理情況的介紹
為了改善生活用水、生活雜排水的處置情況,日本政府制定了關于下水道和下水道相關設施的污水處置設施”整備計劃:由農林水產省負責農業集落排水設施、環境省負責合并處置凈化槽、國土交通省負責公共下水道,分別進行相應的事業支援。同時,作為事業主體的地方公共團體,考慮到各污水的處置設施特性、經濟性等,制定“都道府縣規劃”總結出適合地區建設的最佳處置方式。經濟上基本考慮了耐用年數的建設費用,以及維持管理費總成本。同時,各都道府縣在規劃制定時也需要各市町村參與討論。明確分工的基礎上,有計劃地確立和推進各種建設框架。同時,根據下水道法,為達到水質環境規范,跨越兩個以上市町村水域時,都道府縣有必要制定跨流域下水道綜合整備計劃。其中,流域綜合下水道發展計劃綱要中,為達到環境規范水質所必要的污水處置廠的出水水質與水量,需要在下水道處置過程中,減少在流域內發生的污染負荷,達到滿足環境規范的要求。日本所有公共水域都需要遵守關于水質環境規范中涉及居民健康的局部,而出于生活環境維護目的環境規范,各公共用水域(河川、湖沼、海域)根據相應的水域類型(自來水、工業用水、農業用水、水產、環境維護等用水利用目的適用的相關規范進行污水處置。
3.琵琶湖流域下水道案例介紹
3.1琵琶湖介紹及琵琶湖流域總規劃
琵琶湖是滋賀縣、京都府、大阪府、兵庫縣1450萬人的水源地。湖泊面積:約670.25km2總蓄水量:約275億m3其中北湖:約273億m3南湖:約2億m3水深最大達到103.58m平均水深約41米。其中北湖43m南湖4m1970年代,由于日本經濟的快速發展,琵琶湖的藻類增殖出現異常。1977年,琵琶湖發生了淡水赤潮;1983年出現了藻類迸發事件。為了防止赤潮,抑制使用含有磷的洗滌劑,市民發動了禁止使用含磷肥皂/洗滌劑”運動,敦促政府制定了防止富營養化的有關條例并于1980年發布條例,滋賀縣內不得出售含有磷的洗滌劑,并在日本首次對工廠廢水排放中氮、磷的濃度進行限制。
下水道業務雖然是市政業務,但是為了有效地保護河流,湖泊和海洋地區的水質,必需在流域進行區域合作。因此,流域內制定更高級別的規劃,以達到河流,湖泊和海洋的水質的相關環境規范。計劃以2030年為期,為達到并維持水質環境規范,制定包括除污水處置以外的措施,并將其反映在污水處置工程中,上海純水設備大約每10年進行一次檢查。
實行流域總體管理規劃(水質環境規范檢查)將排放源分為生活源,工業源,農業源和自然源(森林等)調查從現在未來的人口數量,農場數量和牲畜數量,以及廢水和污染負荷的數量,計算(BODCODT-NT-P為了達到水質環境規范,使用上述數據預測公共水域中的污染負荷,并確定達到河流和琵琶湖水質環境規范所需的下游污水的排放量和處理方法,以及需要減少的負荷目標計劃。
3.2滋賀縣下水道設施
1969年底大津市公共下水管道開始服務,而縣域下水道始于1982年,目前的下水道普及率達98%,隨著湖南中部(1982東北(1991湖西(1984高島(1997四個污水處置廠的投入使用,滋賀縣下水道利用人口數量迅速增加,滋賀縣污水處置人口的覆蓋率(包括集體和個人類型)于2000年前后超過了全國平均水平,于2018年底已達98.7%日本47個縣中排在第三位(全日本覆蓋率為79.3%針對農村地區的20戶或1000人以下的217個區域實行農村排水集落處理方式;并逐步推廣合并凈化槽在單獨村戶污水處置中的應用。
3.3滋賀縣水體水質變化
隨著下水道系統的普及,未處置污染物排放量的顯著減少,以及污水處置廠的處置水平的提高,琵琶湖的水質得到改善。但從農田和牲畜等其他來源流入琵琶湖的污染物的流入量幾乎沒有變化,因此面源污染控制也是日本未來面臨的重要課題。同時,隨著琵琶湖污染負荷的削減,其入湖河流水質也得到迅速改善。
4.日本下水道污染控制技術介紹
4.1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
圖6為合流式下水道改善工程的示意圖。貯存管分為上下兩層,上層主要貯存雨天合流制溢流污水,而下段為普通污水管,上段蓄留合流下水,再由水再生中心處置后放水。下段是污水管,可以實現到水再生中心的自然流出。
高速混凝處理技術的目的減少SS/BOD污染負荷。其處置流程如下:合流雨水依次進入加入無機混凝劑的凝集槽、加入細砂的注入槽、加入高分子混凝劑的混合槽,再經由沉淀槽,最后進行氯消毒排出。以流入水的濁度為指標調節混凝劑的添加量。其中雨水貯留管在當發生2mm/h及以上的降雨時進行攔截。此技術實際應用的污水處置廠設計覆蓋人口105300人,計劃面積1471公頃(內合流式155公頃)晴天最大處理能力88,400m3/日,高速混凝沉淀處置能力74,448m3/日。
4.2污水污泥的資源及能源回收利用
近年來,日本污水污泥通過技術開發成為可再生能源。污水污泥中含有80%有機成分。有機成分可以通過下水道沼氣及污泥固型燃料等,轉化為能源利用;也可以轉化為肥料或作為土壤改良資料,進行綠色農田建設。其余的無機成分則可以添加或制成水泥原料、磚、骨材等。污泥的集中利用將有效提高其重新參與物質循環的效率。
截至2018年末,日本污水污泥的能源、農業再利用率達35%其中能源利用占24%包括占16%沼氣和占8%污泥燃料、焚燒廢熱利用等;農業利用占10%未能作為生物質利用的還有65%而在日本全國的污水處置廠產生的污泥,總共擁有能發電約110萬戶的電力的能源,政府將進一步采取利用措施,增加使用效率。自2012年引入上網電價(FIT系統以來,沼氣發電的引入已迅速發展,現在已在100多個地區引入。另一方面,污泥焚燒發電的示范也是一個新的研究項目。比方1.和歌山縣和歌山市設置的階梯式焚燒爐(由京都大學,日本下水道事業團,西原環境株式會社等聯合開發,處置能力35噸/天,發電能力:100kWh/h2.大阪池田工廠流化焚燒爐,處置能力25噸/天,發電能力25kWh/h
4.3再生水的利用
2017年度,日本的再生水利用率僅為1.4%左右,近年來一直持平。一半以上用作環境用水,例如景觀用水和河道維護用水。其次作為鄉村用水占20%雖然國外罕見的農業用水占比不到10%但近年來用于農業灌溉的應用實例也在逐漸提高。例如由京都大學,西原環境,東京設計公司設計的沖繩縣糸滿市再生水工程通過超濾膜過濾與紫外線消毒方式,將再生水用作農業用水。而東京都芝浦工廠則通過臭氧+陶瓷膜過濾手段將再生水用作鄉村用水上海純水設備。
4.4磷的回收
日本幾乎所有磷都依賴進口,但其有效利用量約為10%(主要是堆肥)同時日本約有10%的磷進口量流入下水道。因此,從污泥中再生磷并供給農業使用有很大的發展前景。兵庫縣神戶市從消化的污泥中以MA P形式回收,并用作大米和葡萄的肥料;岐阜縣岐阜市磷回收工程通過堿抽提法從焚燒的灰渣中回收磷、并作為肥料出售。
4.5技術示范項目(B-DA SH項目)介紹
日本中央政府將主動在地方政府領域建立關于下水道的創新技術的大規模設施,以進行技術驗證,創建和發布指南及在全國范圍內部署。自2011財政年度以來,一直在實施下水道創新技術示范項目(B-DA SH項目)2019財政年度,采用45種技術(全面示范)國立土地與基礎設施管理學院的網站上已經發布了24條準則。目前為止已成為準則的B-DA SH技術包括水處理技術、污泥處置技術、管道技術、以及防洪對策等。
演講人介紹
演講人賀凱本科,碩士,博士分別畢業于南開大學(2009年)清華大學(2012年)和京都大學(2016年)環境工程專業。博士畢業后于2016年10月-2020年3月期間在京都大學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于2020年4月開始作為京都大學流域圈綜合環境質研究中心環境質預見分野助理教授開展研究教學工作。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JapanSocietiforthePromotofSciencJSPS日本文部科學省 日本學術振興會)基金和分擔多項日本財團合作研究基金,并作為項目組成員參與日本環境省環境研究綜合推進基金等,并擔任日本學術振興會科研基金審查委員會候補委員,日本水環境學會會員,京都大學環境衛生工學研究會會員等。
研究機構介紹
京都大學流域圈綜合環境質研究中心坐落于日本滋賀縣琵琶湖畔,最早可追溯到1970年設置的京都大學水質污染控制實驗室,歷經50年發展,京都大學流域圈綜合環境質研究中心成為了日本學術振興會重點大學交流項目,京都大學全球卓越教育研究據點項目,國際人間平安保證工學項目,環境管理人才育成國際據點項目等國際合作人才培養項目的重要參與單位,并且是日本環境研究體系中產官學合作的重要組成單位。環境規范和環境政策(如,水質指標及標準制定,新興污染物毒性評價等)上,同日本環境省,日本國土交通省等日本政府機構開展了緊密合作;新型環境污染控制技術的開發上,同三菱電機,META WA TER前澤工業,日立等日本著名企業進行合作研究,其中多項技術被列入日本國土交通省的下水道革新技術實證項目中進行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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