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純水設備解讀:《農用污泥污染物控制規范》
時隔34年,農用污泥污染物控制規范》GB4284于2018年5月14日迎來更新發布。半年之后,新標準于2019年6月1日已正式實施。GB4284-2018與GB4284-1984相比,適用范圍、定義方面均有明確,且對施用量、農用規范有一步明確和加嚴的趨勢。
適用范圍方面,新標準指出是對城鎮污水處置廠污泥在耕地、園地和牧草地時的污染物控制,重點標注要素為城鎮污水廠、耕地、園地牧草地。污泥定義方面,城鎮污水處置廠污泥,即城鎮污水處置廠在污水凈化過程中產生的含水率不同的半固態和固態物質,不包括柵渣、浮渣和沉砂池砂礫,重點標注要素為不含工業污水廠污泥。
施用量上,舊規范要求為污水廠污泥使用量每年不超過2000kg/畝,使用最多持續20年,而新標準嚴格到每年累計不應超越500kg/畝(即7.5t/hm2且連續使用不應超越5年。
作為農用規范,新規范還增加了衛生學指標和理化指標等必須項目。其次,污染物高限值方面,新標準的A級污泥農用污染物控制規范整體趨于嚴格,總鎘、總汞、總鉻等重金屬要求均加嚴;同時新增了對多環芳烴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新規范同時對總鋅有所放寬,國農田一半以上均存在缺鋅的現象,對鋅適量放寬,可防止出現一邊限制污泥制肥的鋅含量,一邊施鋅肥的現象。
規范分級方式的改變是否會迎來堆肥處置方式的春天?
值得注意的新規范對于污泥農用規范的分級進行了重新劃定,由原來的酸性土壤、中性&堿性土壤的劃分方式,改為A級(耕地、園地、牧草地)B級(園地、牧草地、不種植食物的耕地)劃分方式,即A級規范可作為種植食物的耕地。據E20研究院《中國污泥處置處置市場分析演講》數據顯示,截止2018年,采用好氧堆肥技術的項目占比達到15%左右,且有上升的趨勢,因此對于污泥進入耕地規范的明確,純水設備利好污泥堆肥農用的下一步拓展。
表1新舊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規范對比
但是眾所周知,污泥農用臨時以來的困境在于“肥料登記證”獲取。與農業部的現行有機肥規范(NY525-2012相比,新污泥農用污染物控制規范(A級)多個指標要求上尚有距離,例如在總鉻、總汞等重金屬指標,雖然新污泥農用污染物控制規范相比于舊規范已經加嚴,但距有機肥規范仍有差距。理化指標中含水率、有機質含量和總養分質量分數三個指標,有機肥規范的要求同樣較高。
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環境修復中心主任陳同斌就此指出,根據《農用污泥污染物控制規范》經過無害化處置并達標的污泥產物可進入耕地,或作為非商品化的有機肥使用,但如果要作為商品肥料進入農資銷售網絡,則須取得新型肥料登記證。
表2有機肥料規范與A級農用污泥污染物控制規范對比
雖然農業部文件中并無禁止鄉村污水廠污泥所制有機肥申請此證的條款,但是局部地方文件中對此有明確限制:
廣東省政府2015年文件《關于進一步加強農資監管工作的意見》粵府函[2015]327號)提出:不得以城市垃圾(經過嚴格分類的餐廚廢棄物除外)鄉村污泥、工業廢棄物等為肥料或以其為原料生產肥料;
甘肅省政府2016年文件《甘肅省肥料管理方法》甘肅省人民政府令122號)提出:嚴禁用城鎮垃圾、污泥、工業廢棄物生產肥料,同時要求以畜禽糞便、純水設備動植物殘體為原料生產肥料必需依照規范進行無害化處置;
江蘇省耕地質量與農業環境維護站《關于切實做好肥料平安使用指導的意見》蘇耕環[2019]19號)提出:設區市、縣(市)耕保(土肥)站、農技推廣站(中心)禁止生產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肥料或對農作物正常生長及品質有影響的肥料。包括:成分不明確、含有平安隱患成分的肥料;以含病原微生物、重金屬等有害物質的工業垃圾、生活垃圾、污泥等為原料的肥料,防止大腸桿菌、沙門氏桿菌及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含量高于規定指標;
浙江省農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有機肥料登記管理工作的意見》浙農專發[2018]117號)提出:對NY525有機肥料》規定以外具有潛在平安風險的污泥、工業等廢棄物以及不含活性有機質的褐煤、煤灰、風化煤、活性碳和其他無機物料,原則上不作為有機肥原料”
從以上政策可以看出,雖然農業部并未禁止污泥制肥入耕,但是地方上對此仍有顧慮,污泥堆肥入耕仍存困難。
然而,由于肥料自身已有行業標準,肥料企業自身也擁有生產許可證,對于肥料登記證制度是否應繼續保留,行業內長期存在爭論。目前,局部省份已經取消或部分取消了登記制度。2013年,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與省政府公布取消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銜接落實工作的通知》冀政辦[2013]17號)取消了肥料登記行政許可項目。2016年,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土壤肥料工作站出臺《關于取消“省級權限內肥料登記“通知》全疆范圍內取消有機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復混 復合)肥料等登記審批,對“硝基類肥料”繼續實行登記審批。肥料登記的取消,或將有利于污泥資源化的進一步展開。
綜上,筆者認為,污泥農用確為污泥資源化處置的有效途徑之一,而對于行業中爭議的重金屬超標等問題,還應從源頭抓起,即對市政污水源頭的進水管控等。市政污水廠的進水超標等問題是近年來行業的熱議問題,其肯定帶來對污水后端產物(即市政污泥)資源化處置限制。
本文由上海皙全水處理設備網提供任何人和單位不得轉載盜用”。 上海水處理設備, 純水設備 , 上海純水設備,純水設備保養
- 上一篇:河北省印發2019年河湖長制重點工作推進方案,加快全面建立” 2019/6/12
- 下一篇:祝賀蘇州皙全純水設備有限公司年初八開工大吉 2018/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