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發布《浙江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
【上海水處理設備網www.esdzu.com】根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經浙江省政府批準,省生態環境廳、省統計局、省農業農村廳、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發布《浙江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
根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規定和《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16〕59號)省政府關于開展浙江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浙政發〔2017〕10號)要求,開展浙江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的規范時點為2017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7年度。普查對象是浙江省行政區域內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污染源(以下簡稱“工業源”農業污染源(以下簡稱“農業源”生活污染源(以下簡稱“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和移動源。
依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各地各部門和各級普查機構認真謀劃、精心組織,廣大普查人員無私奉獻、艱苦努力,廣大普查對象大力支持、積極參與現已完成浙江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任務。摸清了各類污染源的基本情況,主要污染物排放數量污染治理情況等,建立了重點污染源檔案和污染源信息數據庫,現將主要數據公布如下:
一、總體情況
一)各類普查對象數量
全省普查對象數量49.78萬個(不含移動源)包括工業源43.18萬個,畜禽規模養殖場0.55萬個,生活源2.40萬個,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3.64萬個;以行政區為單位的普查對象100個上海純水設備。
二)污染物排放量
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42.28萬噸,氨氮3.09萬噸,總氮12.06萬噸,總磷0.98萬噸,動植物油0.88萬噸,石油類470.02噸,揮發酚2.91噸,氰化物3.09噸,重金屬(鉛、汞、鎘、鉻和類金屬砷,下同)10.90噸。
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11.39萬噸,氮氧化物48.86萬噸,顆粒物35.55萬噸。本次普查對局部行業和領域揮發性有機物進行了嘗試性調查,排放量78.79萬噸。
二、工業源
一)基本情況
工業企業或產業活動單位43.18萬個。
工業源普查對象數量位居前3位的設區市:寧波7.75萬個,臺州6.74萬個,溫州6.19萬個,合計占工業源普查對象總數的47.9%
工業源普查對象數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通用設備制造業5.77萬個,金屬制品業5.43萬個,橡膠和塑料制品業4.91萬個,合計占工業源普查對象總數的37.3%
二)水污染物
工業企業的廢水處置設施2.86萬套,設計處置能力1464.32萬立方米/日,廢水年處理量19.72億立方米。
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5.83萬噸,氨氮0.17萬噸,總氮1.36萬噸,總磷316.23噸,石油類470.02噸,揮發酚2.91噸,氰化物3.09噸,重金屬10.33噸。
化學需氧量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紡織業2.80萬噸,造紙和紙制品業0.84萬噸,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0.51萬噸,合計占工業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的71.2%
氨氮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紡織業0.06萬噸,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0.02萬噸,造紙和紙制品業0.02萬噸,合計占工業源氨氮排放量的58.8%
總氮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紡織業0.69萬噸,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0.13萬噸,造紙和紙制品業0.12萬噸,合計占工業源總氮排放量的69.1%
總磷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紡織業97.20噸,農副食品加工業53.47噸,金屬制品業31.35噸,合計占工業源總磷排放量的57.6%
石油類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金屬制品業139.13噸,通用設備制造業80.76噸,汽車制造業78.42噸,合計占工業源石油類排放量的63.5%
揮發酚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2.77噸,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0.07噸,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業0.07噸,合計占工業源揮發酚排放量的99.9%
氰化物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金屬制品業2.43噸,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0.59噸,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業0.04噸,合計占工業源氰化物排放量的99.0% 上海純水設備
重金屬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金屬制品業7.18噸,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業0.97噸,有色金屬礦采選業0.94噸,合計占工業源重金屬排放量的88.0%
三)大氣污染物
工業企業脫硫設施0.37萬套,脫硝設施0.14萬套,除塵設施5.65萬套。
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10.51萬噸,氮氧化物17.90萬噸,顆粒物32.27萬噸,揮發性有機物54.81萬噸。
二氧化硫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3.36萬噸,非金屬礦物制品業2.43萬噸,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1.04萬噸,合計占工業源二氧化硫排放量的65.0%
氮氧化物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5.66萬噸,非金屬礦物制品業5.13萬噸,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1.67萬噸,合計占工業源氮氧化物排放量的69.6%
顆粒物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10.16萬噸,金屬制品業2.66萬噸,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2.33萬噸,合計占工業源顆粒物排放量的46.9%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11.05萬噸,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6.94萬噸,橡膠和塑料制品業6.42萬噸,合計占工業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的44.5%
四)工業固體廢物
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發生量5656.10萬噸,綜合利用量5037.96萬噸(其中綜合利用往年貯存量21.17萬噸)處置量534.93萬噸(其中處置往年貯存量5.85萬噸)本年貯存量110.24萬噸。
2危險廢物
危險廢物發生量391.33萬噸,年末累積貯存量96.34萬噸,其余均通過綜合利用和處置等方式處理。
五)伴生放射性礦
伴生放射性礦普查對象主要為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15個類別礦產采選、冶煉和加工產業活動單位。通過對全省8類重點行業150家企業的檢測篩查,確定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企業2家。
三、農業源
一)基本情況
涉及種植業的區縣89個,水產養殖的區縣86個,畜禽養殖的區縣88個,入戶調查畜禽規模養殖場5458個。
農業源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5.95萬噸,氨氮0.59萬噸,總氮4.24萬噸,總磷0.64萬噸。
二)種植業
水污染物排放(流失)量:氨氮0.42萬噸,總氮3.56萬噸,總磷0.52萬噸。
秸稈發生量639.84萬噸,可收集資源量482.22萬噸,利用量475.98萬噸。
地膜使用量2.05萬噸,多年累積殘留量123.23噸。
三)畜禽養殖業
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2.45萬噸,氨氮0.05萬噸,總氮0.21萬噸,總磷0.04萬噸。
其中,畜禽規模養殖場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1.02萬噸,氨氮0.04萬噸,總氮0.14萬噸,總磷0.02萬噸。
四)水產養殖業
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3.50萬噸,氨氮0.12萬噸,總氮0.46萬噸,總磷0.08萬噸。
四、生活源
一)基本情況
生活源普查對象2.40萬個。其中:行政村1.88萬個,非工業企業單位鍋爐1830個,對外營業的儲油庫和加油站分別為118個、3189個。城鎮居民生活源以城市市區、縣城(含建制鎮)為基本調查單元。
二)水污染物
生活源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30.36萬噸,氨氮2.32萬噸,總氮6.44萬噸,總磷0.31萬噸,動植物油0.88萬噸。
其中,城鎮生活源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16.80萬噸,氨氮1.38萬噸,總氮4.56萬噸,總磷0.19萬噸,動植物油0.51萬噸。農村生活源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13.56萬噸,氨氮0.95萬噸,總氮1.88萬噸,總磷0.12萬噸,動植物油0.37萬噸。上海純水設備
三)大氣污染物
生活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0.77萬噸,氮氧化物0.69萬噸,顆粒物2.44萬噸,揮發性有機物12.77萬噸。
五、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一)基本情況
集中式污水處置單位3.62萬個,生活垃圾集中處置處置單位128個,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處置)單位130個。
垃圾處置和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廢水(滲濾液)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0.14萬噸,氨氮63.86噸,總氮227.05噸,總磷5.67噸,重金屬0.57噸。
垃圾焚燒、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焚燒廢氣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0.11萬噸,氮氧化物0.26萬噸,顆粒物0.03萬噸。
二)集中式污水處置情況
城鎮污水處置廠368個,處置污水40.05億立方米;工業污水集中處置廠149個,處置污水4.85億立方米;農村集中式污水處置設施3.56萬個,處置污水3.45億立方米;其他污水處置設施28個,處置污水0.02億立方米。污水年處理總量48.36億立方米。
水污染物削減量:化學需氧量127.67萬噸,氨氮10.17萬噸,總氮10.68萬噸,總磷1.74萬噸,動植物油1.08萬噸。
干污泥發生量113.12萬噸,處置量110.46萬噸。
三)生活垃圾集中處置處置情況
垃圾處置量2423.07萬噸,其中:填埋1029.00萬噸,焚燒1034.81萬噸,其他方式處置359.26萬噸。
四)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處置)情況
危險廢物處置廠(含協同處置單位)124個,醫療廢物處置(處置)廠6個。設計處置利用能力461.14萬噸/年,實際處置利用危險廢物209.74萬噸。
其中,處置工業危險廢物59.07萬噸、醫療廢物8.18萬噸、其他危險廢物16.68萬噸,綜合利用危險廢物125.81萬噸。
六、移動源
一)基本情況
移動源普查對象包括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源。統計匯總機動車保有量1501.66萬輛,工程機械保有量21.30萬臺,農業機械柴油總動力1232.93萬千瓦,鐵路內燃機車燃油消耗量1.88萬噸,民航飛機起降架次46.03萬次。上海純水設備
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氮氧化物30.01萬噸,顆粒物0.81萬噸,揮發性有機物11.21萬噸。
二)機動車污染源
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氮氧化物21.29萬噸,顆粒物0.35萬噸,揮發性有機物9.82萬噸。
三)非道路移動污染源
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氮氧化物8.72萬噸,顆粒物0.46萬噸,揮發性有機物1.39萬噸。其中:
工程機械排放氮氧化物5.94萬噸,顆粒物0.23萬噸,揮發性有機物1.01萬噸;
農業機械排放氮氧化物2.33萬噸,顆粒物0.22萬噸,揮發性有機物0.35萬噸;
鐵路內燃機車排放氮氧化物0.10萬噸,顆粒物37.96噸,揮發性有機物55.43噸;
民航飛機排放氮氧化物0.35萬噸,顆粒物115.79噸,揮發性有機物232.24噸。
注釋:工業源普查范圍:包括《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中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3個門類中41個工業大類行業的全部工業企業或產業活動單位?赡馨樯烊环派湫院怂氐8類重點行業15個類別礦產采選、冶煉和加工產業活動單位。不包括污水處置及其再生利用(行業代碼為4620企業。
農業源普查范圍:包括種植業、畜禽養殖業(生豬全年出欄量≥50頭、奶牛年末存欄量≥5頭、肉牛全年出欄量≥10頭、蛋雞年末存欄量≥500羽、肉雞全年出欄量≥2000羽)水產養殖業(不含藻類)
生活源普查范圍:包括城鄉居民生活污水發生、排放情況,城鄉居民能源使用情況,非工業企業單位鍋爐,對外營業的儲油庫和加油站。
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普查范圍:包括集中式污水處置單位、生活垃圾集中處置處置單位、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處置)單位。
移動源普查范圍:包括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源,以行政區為單位統計調查。非道路移動源包括飛機、鐵路內燃機車、工程機械、農業機械(含機動漁船)
工業源水污染物排放量:指污染物未經處置或處置后排入環境的量。
種植業水污染物排放(流失)量:指污染物從種植地塊排出的量,非最終排入河流等環境水體的量。
伴生放射性礦:指原礦、中間產品、尾礦(渣)或者其他殘留物中鈾(釷)系單個核素含量超過1貝可/克的非鈾(釷)礦。
揮發性有機物普查與核算口徑:依照可統計原則,對局部行業和領域人為排放源進行了嘗試性調查,核算范圍包括工業企業燃料燃燒及重點行業工業產品生產工藝排放;城鄉居民生活燃煤、餐飲油煙、家庭日化用品、鄉村新建房屋裝飾、瀝青道路鋪裝,對外營業的儲油庫和加油站;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源(不包括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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