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日,中國將收到第一個環境稅征收期
【杭州水處理設備網www.esdzu.com】2018年4月1日,中國將收到第一個環境稅征收期,企業將繳納季度申報。許多公司將在3個月內對其企業排放的污染物屬于稅收范圍,是否需要擔心納稅申報表,在涉及的所有稅務問題后,如不履行對行為的任何法律責任,具有重大意義。因此,這里的小E應該提醒你在納稅申報和支付過程中容易被忽視和誤解的一些事情。
其中一個問題是:企業是否需要為自建的污水處理場繳納環境保護稅?
企業所擁有的污水處理場是城市和農村污水集中處理的場所嗎?
根據《環境保護稅法》第五條規定,“依法設立的農村和城市污水集中處理和生活垃圾所在地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應稅污染物排放環境,應當繳納環境保護稅。”在城市和農村污水集中處理和生活垃圾收集中排放的污染物暫時免征關稅 水處理設備,根據法律,在城市和農村地區建立集中的污水處理場所是什么?環境保護條例》的實施稅法第三條規定:“本法第五條第一款的稅法環境保護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的地方,指的是公共場所提供污水處理服務,不包括工業園區、開發區和其他工業集聚區企業、機構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提供污水處理服務,以及企業和機構,和其他地方的生產經營者建立自己的污水處理。”可以了解到,自建企業的污水處理場不屬于城市和農村污水集中處理的場所,因此環境保護稅是按照環境保護稅法實施的實驗室純水設備。
第二個
企業自建污水處理場所必須繳納環境保護稅嗎?
答案不一定是。環境保護稅法第二條中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和其他海域管轄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直接向企業的納稅環境中的污染物排放,機構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納稅人,環境保護稅應納稅環境保護符合本法規定的。”綠色稅收征收的應稅行為必須應稅行為直接對環境污染物的排放,如果是間接排放行為,不屬于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不支付相應的綠色稅收的污染物,環境保護稅法第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不支付相應的污染環境保護稅:(1)企業和機構,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者依法設立的濃度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處理應稅污染物排放到位;(二)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者、經營者應當在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設施和場所儲存、處置固體廢物。因此,如果企業建設自己的污水處理場,直接將污水排放到環境中實驗室純水設備,就必須繳納相應的環境保護稅。如果企業將污水直接排放到環境中,但排放到市政網絡中,你不需要繳納綠色稅,也不必繳納,但需要承擔相應的污水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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