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管理概況
隨著上海水環境質量要求的不時提高,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問題已成為制約上海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影響因素。根據《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20年,全市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和喪失使用功能的水體,水質優良率比例提升至45%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18年先后發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都將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作為重點任務,并將農村水環境治理納入河長制、湖長制管理。純水設備保養為了加快我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進程,提高農村生活污水收集和處理能力,確保處置設施出水水質滿足要求,編制適于我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地方規范。本文結合上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實際情況,對該標準進行了解讀。
1規范發布的背景和目標
1.1國家層面的政策要求
目前,國家層面積極推動各地制定農村生活污水處置排放規范,并對地方農村生活污水處置排放規范的修訂提出了一些要求。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要求“各地區要區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類制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規范”
2018年9月,住建部和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快制定地方農村生活污水處置排放規范的通知》要求,農村生活污水處置排放規范的制定要根據農村不同區位條件、村莊人口聚集水平、污水發生規模、排放去向和人居環境改善需求,純水設備保養依照分區分級、寬嚴相濟、回用優先、注重實效、便于監管的原則,分類確定控制指標和排放限值。
為進一步明確農村生活污水處置排放規范制定要求,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編制印發《農村生活污水處置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工作指南(試行)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置排放規范控制指標確定、污染物排放限值、尾水利用要求、純水設備保養采樣監測要求等作了進一步明確細化,指導各地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置排放規范制修訂工作。
1.2上海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管理概況
自2007年起,上海開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試點工作。截至2018年底,全市累計建成74萬戶農村生活污水處置設施,日收集處置農村生活污水約20萬m3農村生活污水處置率約為75%對改善村容村貌和水環境質量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面對新形勢、新要求,上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也面臨一些問題和困難,主要表示在兩個方面:一是局部早期建設的處置設施工藝較為簡單,導致出水水質較差;二是運行維護專業化水平不夠,導致出水穩定性還不夠理想。缺少出水水質規范引領是造成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之一。
為保證上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效果,2010年上海市水務局出臺了上海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置工程出水水質暫行規定》滬水務〔2010〕323號)2017年出臺了上海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置設施出水水質規定(試行)滬水務〔2017〕1077號)
1.3上海市地方規范的起草過程及其目標
上海市現行的文件規定在控制指標的選取、規范分級、規范限值及權威性等方面與國家和上海市的新要求存在一定差異,亟需制定相應的地方規范。
上海市水務局的領導下,2015年10月上海市水務規劃院、上海市環境科學研究院、上海碧波水務設計研發中心和上海環境維護有限公司聯合開展了農村生活污水處置排放”地方規范的研究。2016年11月,原上海市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局發布滬質技監標〔2016〕458號文,下達了規范的制定任務,該規范正式立項。
農村生活污水處置排放規范是農村污水處置項目非常重要的影響因素,同時也直接關系到行政監管的可實施性和指導的科學性。本次編制工作旨在提出符合國家和本市現行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與行業發展技術水平相協調,可促進技術進步和行業技術升級的應用規范。規范的編制將彌補國家規范對農村生活污水排放管控的缺乏,將對加快本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置設施的建設進度、改善農村環境質量、推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起到積極作用。
2規范編制的總體思路和基本框架
2.1總體思路
1通過文獻調研、實地踏勘、專家咨詢等多種形式,對農村生活污水技術進行總結凝練,技術規范的確定不只要考慮科學先進,還要考慮方便使用,具有可操作性。
2通過前期課題研究,純水設備保養對上海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置現狀和存在問題進行了分析,同時,開展試點工程研究,對處理工藝、出水水質、運行情況等進行監測與分析,為標準的編制提供可靠依據。
3積極響應國家政策,依據生態環境部和住建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加快制定地方農村生活污水處置排放規范的通知”2018.9要求,純水設備保養結合上海市農村生活污水水質特征和地域特征進行編制。
2.2基本框架
規范分為七個章節,分別為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泥管理要求、監測要求、實施與監督。框架的構建主要包括的內容有:
1根據上海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現狀和要求,結合上海市水環境現狀及治理需求,合理確定規范適用范圍;
2根據上海市農村生活污水的水質特點和治理需求,提出符合上海市農村經濟和管理水平的農村污水污染物控制指標;
3綜合考慮農村生活污水處置模式現狀和發展趨勢,提出合理的分類、分級控制思路;
4綜合考慮農村河道水環境現狀、農村污水污染貢獻、農村污水治理適用技術、農村的技術經濟和管理水平以及國家及上海水污染防治相關規劃政策,研究提出污染物規范限值。
3規范的適用范圍
農村居民生活發生的污水,主要包括洗滌、淋浴和廚廁等排放的污水,不包括混有工業廢水或規模化養殖廢水的污水。
根據本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置設施規模統計結果,現狀已經實施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置設施規模基本在100m3/d以下,而200~300m3/d規模的設施僅1座。因此,本規范適用范圍為規模小于300m3/d農村生活污水處置設施。自該規范實施之日起,新建、改建和擴建的農村污水處置設施依照本標準執行,已建污水處置設施仍按原設計規范執行。
4規范分級情況
目前上海市政污水處置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置廠污染物排放規范》GB189182002中的一級A規范和一級B規范,無其他較低級別標準。純水設備保養為堅持規范體系的相對統一,本規范僅設置一級A規范和一級B規范。一級A規范適用于排入GB3838地表水III類環境功能及以上水域(包括國家和上海市規定的自然維護區范圍內水域以及其它重點生態維護和建設區)新(改、擴)建農村生活污水處置設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他區域執行一級B規范。
5出水控制指標的選取以及重點出水控制指標的解讀
5.1篩選原則
1重點考慮上海水環境面臨的主要問題(黑臭和富營養化)和造成污染的關鍵因子(化學需氧量、氮、磷等因子)
2考慮農村污水的水質特征以及農村現有管理水平和經濟水平,純水設備保養參照《城鎮污水處置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的控制項目做必要精簡。
3根據生態環境部及住建部辦公廳“關于加快制定地方農村生活污水處置排放規范的通知”環辦水體函〔2018〕1083號)結合上海農村污水處置的實際,科學選取控制項目。
5.2控制項目
農村生活污水影響水環境的因素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1pH
過高或過低的pH均會使水中的微生物活動受到抑制,導致水體自凈能力降低,水質惡化,而且考慮到關于加快制定地方農村生活污水處置排放規范的通知”中要求增加pH控制項目。因此,將pH納入控制項目。
2有機型污染物
纖維素、蛋白質、油脂、淀粉等一般以化學需氧量(CODCr生化需氧量(BOD5動植物油等指標表征。由于農村生活污水中CODCr與BOD5指標具有較強的相關性,且BOD5指標的檢測較為方便,因此,本規范不再設置BOD5指標,而以CODCr指標來表征。不含鄉村旅游廢水的設施進水監測結果標明,動植物油的進水濃度較低,因此,純水設備保養本規范只針對處置含有鄉村旅游污水的處置設施提出動植物油指標要求。農村污水一般不含石油和色度,所以去除了石油類和色度指標;對于糞大腸菌指標,住建部、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下發的文件均未作要求,因此,該規范中不作統一規定,實際工作中以處理尾水的去向,根據相關規范選取,以提升農村生活污水處置的可操作性和經濟性。
3營養型污染物
氮、磷等,一般以氨氮(NH4+-N總氮(TN總磷(TP表征。由于上海河道水體存在一定的黑臭和富營養化問題,城鎮污水處置廠對這三項指標的要求已逐步提高,且成熟的生物處置工藝及組合工藝對這三個指標能夠做到比較好的去除。因此,本規范繼續選取這三項指標。
4懸浮型污染物
不溶于水的無機物、有機物及泥砂、黏土、微生物等,一般以懸浮物(SS指標表征。
5洗滌用品污染物
主要為外表活性劑,一般以陰離子外表活性劑(LA S指標表征。考慮到一般情況下,原生污水LA S濃度較低,且CODCr達標的情況下,LA S一般均能達標。但對含有鄉村旅游污水的農村污水,其LA S濃度較高,因此,純水設備保養本規范只針對處置含有鄉村旅游污水的處置設施提出LA S指標控制要求。
基于上述原則和農村生活污水的水質特點,選取pH化學需氧量(CODCr懸浮物(SS氨氮(NH4+-N總氮(TN總磷(TP動植物油、陰離子外表活性劑(LA S8項指標作為控制項目。
5.3規范限值
與城鎮污水處置相比,純水設備保養農村生活污水來水水質水量不夠穩定,且處置設施規模普遍較小,低溫繼續時間較長。因此,規范限值上,本標準一級A規范和一級B規范控制指標與《城鎮污水處置廠污染物排放規范》GB189182002一級規范相比,總氮(以N計)一級B規范限值放寬至25mg/L總磷(以P計)一級A規范和一級B規范分別放寬至1mg/L和2mg/L氨氮的一級A規范和一級B規范分別選擇8mg/L和15mg/L不考慮溫度季節差別;pHCODCrSSLA S動植物油指標限值與《城鎮污水處置廠污染物排放規范》GB189182002一致。
6與國內其他地區同類規范的對比分析
目前,除上海外,已發布或即將發布地方農村污水處置規范的有江西、甘肅、天津、湖南、福建、河南、北京、廣東、山東、陜西、浙江、寧夏、陜西、河北、成都、重慶等16個省市。本文對上海市地方規范與其他地區規范從分級方法、控制項目、規范限值等方面進行了對比,分析如下。
6.1分級方法
上海市地方規范的分級依照處置設施水污染物排放的水體類別進行劃分,但國內部分省市地方規范還根據處置設施的規模再次進行規范分級。由于上海農村污水處置設施規模普遍較小,基本集中在100m3/d以下,按規模分級意義不大,方便于管理,且會發生處置設施規模小型化的導向。因此,純水設備保養上海規范中未按規模設定規范分級。
6.2控制項目選取
上海市地方規范選取了pH化學需氧量(CODCr懸浮物(SS氨氮(NH4+-N總氮(TN總磷(TP動植物油、陰離子外表活性劑(LA S8項控制項目。其中,營養鹽選取了NH4+-NTNTP主要考慮防止水體富營養化,尤其是TN最嚴指標與GB18918城鎮污水廠污染物排放規范一致,對比全國其他省市,上海市整體規范較為嚴格;同時,上海市地方規范包括動植物油和LA S控制項目,充分考慮到本市鄉村旅游業的發展特色,而多數省市對于LA S無控制要求;上海地方規范未對BOD5進行控制,原因是農村生活污水性質較為穩定,其CODCr與BOD5指標具有較強的相關性,且BOD5檢測較為方便。總體而言,上海市地方規范控制項目的選取符合高標準、嚴要求的定位,并統籌考慮了地區發展情況、水質水量特征、水體控制要求、治理技術水平等因素。
6.3規范限值
從主要指標最嚴限值上看,京津冀地區即北京、天津和河北的規范要求相對較高,主要體現在CODCrSS氨氮、總氮和總磷等指標上;與浙江、廣東、重慶等經濟較發達省市的規范相比,上海的主要指標最嚴限值較高;成都和河南的主要指標最嚴限值要求與上海接近;其他8個省市與上海相比則較為寬松。各省市標準限值的差異可能與不同地區水資源狀況、處置后尾水出路以及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有關。純水設備保養主要控制指標對比情況如下(表1
1CODCr北京和天津的限值最嚴為30mg/L上海為50mg/L
2BOD5僅北京、寧夏、山西和河北有該指標要求。
3SS上海的要求較嚴,天津、河北、成都和上海相同,最嚴限值均為10mg/L
4NH4+-N北京和天津的氨氮要求最高;上海限值與GB189182002基本堅持一致,但未考慮溫度季節差別。
5TN天津的總氮要求最高為10mg/L上海、北京、山東、河北、河南、成都的最嚴限值均為15mg/L
6TP北京和天津的總磷要求最高,限值為0.3mg/L其次為河北和河南,限值為0.5mg/L上海的限值為1mg/L也處于較嚴水平。
表1各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置規范主要指標最嚴限值比較
7結語
為了制定出符合全球鄉村高標準定位,以及操作性強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地方規范,上海水務部門同環保部門一起進行了為期兩年的研究,并以《上海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置設施出水水質規定(試行)方式試行了一年,積累了大量的實踐經驗,規范執行反應良好。經過十余年的努力,上海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明顯的效果,新時代、新形勢、新要求下,該《規范》公布標志著上海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要求將更高、規范將更嚴,這將推動上海農村污水治理在工藝選擇、工程建設、系統運行維護以及政府管理等方面邁上新臺階。同時,也將為提升上海農村小微水體水環境質量、加強水源地維護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注入新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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